近期,一些地区和行业领域接连发生重特大事故,暴露出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固、责任落实不到位、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。近日,国务院安委会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已有规定、以往管用举措和近年来针对新情况采取的有效措施,制定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、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十五条措施,部署发动各方面力量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。
制定若干措施进一步夯实责任,成立检查组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,深入扎实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,依法依规编制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……连日来,陕西各地、各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,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,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。
制定措施 强化党委政府部门企业安全责任
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,按照抓当前办紧事与抓长远打基础相结合,抓关键攻难点与抓统筹谋全局相结合的工作思路,陕西省制定了《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》,五十条措施划重点、列清单、分责任、控时限、严考核,进一步夯实责任,筑牢安全底线。
统筹做好经济发展、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;严格落实党委安全生产责任;严格落实政府安全生产责任;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;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;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,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;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,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;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,抓紧制定事前问责办法……陕西多项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,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发展。
督导检查 落实安全生产“十五条硬措施”
近日,陕西省安委会在全省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,成立10个督导检查组,由省级10个相关部门厅领导带队,重点督导检查有关市区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情况。
督导组前往铜川、渭南、延安、榆林、咸阳、西安等地进行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,重点督导检查各市区交通运输、危险化学品、煤矿、非煤矿山、建设施工、城镇燃气、消防、特种设备、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和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场所、疫情隔离点、医院等重要点位的安全风险防控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情况;国务院安委会、省安委会督导检查反馈后未完成的整改事项,省市两级挂牌督办未销号的重大隐患整改情况等。
督导组要求,各级要提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站位,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省委省政府要求,切实将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严、抓细抓实,确保万无一失,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,立即整改,确保问题隐患闭环整改到位。
迅速行动 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行动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“十五条硬措施”要求,陕西省各市(区)迅速行动,多举措推动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落地,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。
西安市于4月上旬至7月上旬,在全市危险化学品、烟花爆竹和金属冶炼等行业领域以及安全评价检测检验、安全培训机构开展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、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执法行动。铜川市安委办、市应急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带队开展安全督导检查,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和隐患,现场提出整改意见。
渭南市安委会在全市开展“防风险、除隐患、保安全、迎盛会”专项整治行动,覆盖全市煤矿、非煤矿山、危险化学品、道路交通、消防以及特种设备、医疗卫生、文化旅游等行业领域。神木市应急管理局举办专题讲座,解读阐释新《安全生产法》,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安全监管水平。
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。陕西省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,坚决扛起政治责任,按照“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,从根本上解决问题”要求,扎实开展“防风险、除隐患、保安全、迎盛会”专项整治行动,持续整治涉疫场所、矿山、道路交通、危化品、建设工程、森林防火、防汛抗旱等重点行业领域风险,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