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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住建厅就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有关工作提出要求
来源:www.hongchuanjt.com | 发布时间:2021-12-29

       当前,我省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,已经到了争分夺秒、刻不容缓的关键时刻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,落实省委、省政府有关疫情防控决策部署,省住建厅于12月27日印发《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要求各市(区)在严密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,有力有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相关工作。


  《通知》强调,各市(区)要严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。一是疫情地区要做好城镇老旧小区防疫工作。当前,我省西安市、咸阳市、渭南市、延安市均出现确诊病例,市县(区)住建部门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统一部署,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,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,配合街道办、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尤其要确保“三无小区”的管控,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。二是非疫情地区加快项目进展,通过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管理体系、对工作场所进行全面卫生消毒、项目现场实施全封闭管理、设置体温检测点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、做好食堂卫生管理、开展人员安全教育等措施,确保项目安全、有序推进。


  《通知》指出,省财政厅于近期提前向各市(区)下达了部分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,要求各市(区)及时将中央、省级补助资金分解,统筹用于各县区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。


  《通知》要求,各市(区)要及时总结2021年改造工作举措和存在问题,参考住建部分批次汇编的100个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经验交流材料和省住建厅印发的老旧小区改造《工作简报》,从案例中吸收好的经验做法,提前统筹谋划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,以季度为单位,对全年工作节奏、进度谋划、工作措施、督查计划等作出初步安排。


  同时,要总结试点县(区)工作成效,要求各试点县(区)按照《关于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县(区)建设工作的通知》(陕建发〔2021〕43号),总结2021年项目进展情况、试点工作成效、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、存在问题及有关意见建议。

(厅城建处供稿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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